有對朋友夫妻,結婚九年了,三年前開始分床睡,兩年前開始分房睡,而早在六年前,男女各自在外面交男、女朋友,彼此還心知肚明,互不揭穿。周圍的我們都感到好奇:這兩個人怎麼還不離婚??

沒想到那位老公淡淡的說:「哀,我們都懶了,分手比不分手累,現在的情況很『穩定』,我們習慣了。」

他們的雲淡風清,不痛不癢可是讓我們大吃一驚。只是,仔細想想,他們的「情況」可能是很多熱戀情侶、多年夫妻的問題:我們兩個早已經不再激情。繼續走下去,是習慣呢?還是愛??

造成這種矛盾的殺手是時間。透過時間的催化作用,男女相處的模式通常是從好感→好奇→熱情到最高點的激情,問題是,激情之後呢??就會變成「習慣」了嗎??

激情後的感情會發酵、變質、衍生出三種情:

第一種是恩(親)情,時間的累積,讓相愛的男女變成真正的親人。

第二種是深情,驚由時間的沉澱,過濾掉了相處過程中的雜質,那些嗔癡哀怨、恐懼擔憂都不見了,只有堅定不渝的相知相守,讓兩人自然攜手而行。

第三種叫做「危險第三情」譬如說,一夜激情之後變無情,不過,長久相處後也可能出現危險訊號:一方或兩人想要喜新厭舊了,這時,時間的作用不再事累積或沉澱,反而是耗損,過去的相看兩不厭變成越看越討厭。

其實,慣性不見得是壞事,懂得昇華或轉化,還是能保有平淡的幸福。比較糟糕的是對慣性的依賴,「我們都懶了」,明明是情意已絕,但為「方便」,還是勉強維持表面的危險平衡,這叫做「墮性」。

習慣和愛一定是兩種矛盾狀態嗎??

不見的吧,譬如說,有些人的名子叫做「習慣愛小姐」:她的心思敏銳,感情豐富,和她相處有點累,還有更多更多的甜蜜;她總是為愛情傷風,為情感冒,因為她這一生唯一戒不掉的習慣就是愛。

把愛當成習慣是好事,不過,這種愛不是被動的等愛,而是主動的愛人。

我也一直要求自己做個「愛習慣先生」:習慣性的將愛分享給週遭,不管別人付出何等情意,但只要自己有能量,一定要讓所到之處變成愛的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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